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18〕3号)文件精神,4月13日,学校在花津校区行政楼会议室召开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校内推荐评审会。副校长陆林、教务处主要负责人、评审专家、项目完成人及团队成员和学院院长参加会议,会议由教务处处长周端明主持。
会上,各项目负责人从成果简介、主要解决问题及方法、创新点、推广应用效果等方面进行了汇报。各位评审专家围绕成果的选题、内容、特色、创新点等多个方面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陆林指出,教学成果奖是体现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申报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既是对学校办学理念、办学定位的凝练和提升过程,也是对学校教学成果的凝练和推广过程。相关学院要结合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申报材料,注重细节、厘清思路、做出亮点,切实提升申报质量,力争在2018年教学成果奖评审中取得好成绩。他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培育工作,要有高度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提前谋划,精心设计,凝练特色,制定阶段性工作目标,为下一轮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