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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法学院徐本鑫副教授在赭山教学楼1502教室举行了课程思政教学示范观摩课,讲课内容是“环境法导论”。法学院部分教师参加了示范课观摩活动。
徐本鑫老师从案例导入本讲内容。首先,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所涉及的环境主要是人类环境,人类环境分为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人类与环境的相互作用表现为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人类不断地干预和改造环境。其次,环境问题分为原生和次生环境问题,环境与资源保护调整的主要是次生环境问题。第三,环境保护主要是运用行政、法律、经济手段和科学技术和宣传教育等措施,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以协调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保障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课程通过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人类环境等思政元素,开展生态文明理念教育,提高学生的环境危机意识,引导学生深刻体会人与自然的命运共同体关系。旨在引导学生对国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价值认同,引导学生将生态文明理念付诸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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