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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风教风建设的若干意见

发布日期:2011-03-21  浏览次数:  编辑:王传辉(2011-03-21)     

华中科技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风教风建设的若干意见

  校发〔20111

全校各单位:
    高度重视学风教风建设是学校的优良传统,形成了"学在华中大"的良好社会声誉。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优化高素质创新人才的育人环境,针对学校学风教风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根本原因,建立优良学风教风的长效机制,特制定《华中科技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风教风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1、高度重视学风教风建设,明确学风教风建设的基本思路
    学风教风是大学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是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的重要保障,是学校软实力的重要体现,代表着学校的形象,是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必要条件,全校师生应高度重视学风教风建设工作。
    学风教风建设的基本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一流教学,一流本科"和培养造就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拔尖创新人才为目标;保障教师对本科教学和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投入,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完善本科生学业评价和研究生导师评价制度,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强化学生在学风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增强学生的责任感和主动学习的能力;全员育人、全员自育,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先进模范作用,实施学风教风建设责任制,建立学风教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2、建立学风教风建设责任制,将学风教风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学风教风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建立和落实校和院()两级学风教风建设责任制,将学风教风建设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考核内容。学校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党委书记、校长作为学校学风教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亲自抓学风教风建设工作,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长、教务处、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部)负责人是学校学风教风建设的直接责任人;院()的党政一把手作为院()学风教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亲自抓学风教风建设工作;院()分管本科和研究生教学、学生工作的负责人是学风教风建设的直接责任人;学校各部(处)、各院()、党、团、工会、学生会等各级组织都应该把学风教风建设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
    学校、各院(系)和各部(处)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学期应深入学生班级、课程、教学基地,关心学生,了解学风教风情况,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及时解决。
    3、推进人事制度改革,让足够的教师有足够的精力投入教学工作
    足够的教师有足够的精力投入教学工作是促进学风教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的前提。学校要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课程负责人制度,在各专业主要课程中设置课程负责人岗位,逐步实施课程负责人聘任制,明确课程负责人岗位职责,课程负责人具有建议聘任、评价任课教师的权力。在课程负责人聘任期间,计算课程负责人岗位教学工作量,保障高水平教师对教学工作的投入。
    进一步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学校制定教师教学工作考核的管理办法,实施教师教学工作的年度考核制度,教师教学工作评价结果作为教学职称评聘、教师考核的必备条件。加大优秀教师的激励力度,经相应教学委员会认定教学效果特别优秀的教师,在职称评聘和教师考核方面,适当放宽对科研业绩的要求,开辟"绿色通道";强化教学工作一票否决制,达不到教学基本条件的教师,不得评聘教学职称;全校教师教学职称评聘和教师考核,应征求相应院(系)教学管理负责人和教务处、研究生院等学校教学管理部门的意见。
    4、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提高课程质量和教学效果
    基层教学组织是加强课程建设的重要保障。各院(系)应以课程(群)为单位建立健全教研室,聘任高水平教师担任课程负责人,明确课程负责人在课程改革、建设和管理工作的责任,加强教学团队建设,建立有效的青年教师传帮带和团队合作机制。完善助教制度,将承担助教工作作为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要求。
    基层教学组织每学期应开展常规的教研活动,坚持试讲、预讲、集体备课、教学法和新增导师的培训指导等制度。各院(系)应对各基层教学组织开展定期评估,并定期开展院(系)教学学术活动,不断提高课程建设水平,保障教学效果及指导研究生质量。
    5、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引导学生主动学习
    以教学方法改革为突破口,引导学生自主学习、主动实践,积极参与科技创新和国际交流。广泛开展启发式、探究式、研讨式等教学方法,实施以基于问题、基于项目的教学方法改革,逐步提高小班、小组教学的比例,注重学生的团队学习、团队研究和团队协作,引导学生自主学习、主动实践,促进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改革,全面推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充分发挥启明学院、创新研究院示范作用,建立健全国家、学校和院(系)三级大学生科技创新体系,加强学生创新团队和基地建设,搭建和拓宽学生科技创新和国际交流平台,大幅度提高学生参与科研创新活动和国际交流的比例。
    推行本科生导师制。根据院(系)自身实际,实施学业导师、项目导师、导师组等多样化的导师制,明确导师职责,逐步扩大导师在学生中的覆盖面,加强学生的学业指导,建立教师与学生的交流平台,引导学生主动学习,营造优良的育人环境。各院(系)应加强导师制工作的管理,明确导师制工作负责人,开展定期评估工作。学校将导师工作计算教学工作量。
    6、实施学业评价体系改革,大力推行形成性评价
    发挥学业评价对学风建设的导向作用,引导学生全过程、全身心投入到学习之中。各院(系)应切实推进学生学业评价改革试点。将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强化形成性评价,各门课程的考试(核)应加强学生学习过程评价,在教学过程中广泛采用平时测验、大作业、课程论文(综述)、基于问题(项目)学习等多种评价形式,并作为平时成绩纳入课程总成绩,逐步加大形成性评价在总体评价中的比例。进一步完善课程的终结性评价,提高命题质量,减少客观性试题,增加主观性试题,根据课程特点,尽可能不使用或少使用名词解释、填空题、是非题等题型,不得使用近4年内学生考试使用过的试题。各院(系)改革试点课程比例,第一年不低于本院(系)所开设必修课程的30%,并逐年增加。改革试点课程终结性评价成绩一般不得高于课程总成绩的50%
    逐步完善学生学年综合评价改革,将学生的学风、自主学习、主动实践、科技创新等内容纳入学年学业评价。
    7、强化学生在学风建设中的主体地位,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
    贯彻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以学生为主体,强化学生在学风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强调学生主动学习的责任,增强学生管理好自己学习的能力,学生应对自已的学习负责。
    加强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教育。对照胡锦涛总书记"八荣八耻"重要论述和中央16号文件精神,旗帜鲜明地反对不良风气,大力倡导和树立新时期的优良学风。要教育学生"以刻苦学习为荣,以虚度光阴为耻;以求真务实为荣,以作假抄袭为耻;以课堂守纪为荣,以旷课迟到为耻。"
    8、加强学生的支持服务,严格教学和学生管理
    全方位加强学生的支持服务,主动服务于学生的多元化发展要求。加强早期专业思想教育,让学生进校后尽早明确专业发展前景、专业培养目标、人才培养计划和管理制度等,明确自身发展方向,增强学习动力。指导学生进行学业规划,充分利用学校双学位(专业)、考(免)研、大学生创新计划、国际交流、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等多样化发展平台,引导学生多元化发展。充分发挥学生支持与服务中心的作用,实施杰出学生支持计划和学生个性发展支持计划,向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和帮助,尤其是向学业有困难的学生提供必要的学术发展指导与支持,为学生成才营造和谐的校园氛围。
    加强本科生辅导员管理队伍建设,按照1200的比例配齐本科生辅导员,各院(系)要按照相关规定落实专任教师担任辅导员的工作,实施专任教师兼职班主任或学业导师制度,各院(系)必须为每个高年级专业班配备兼职班主任或学业导师,加强学生支持服务的力度。
    严格执行《华中科技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华中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华中科技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及学术不端行为处理规定(试行)》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各级管理部门对学生违纪违规行为应按管理职责及时给予处理或上报,不得隐瞒,实行学生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责任追究制度。对学生抄袭作业、论文作假、考试舞弊等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广大教师、学生和管理人员对学生不良行为均负有教育、管理、监督的责任和义务,将学风教育融入到培养学生的每个环节中。
    9、充分发挥研究生导师作用,规范学术研究的过程管理
    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关心和支持研究生导师工作,适度控制和减小师生比例,确保每个研究生得到足够的学业指导与训练,支持和鼓励每个导师为所指导的每个研究生提供助研岗位和资助,促进导师关心每个研究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要按照研究生培养中科研过程管理的要求,严格按时执行选题报告、中期进展报告制度。对进展不利的研究生要分析问题,找出原因,及时解决。在培养过程中如:在综述、开题、预答辩及答辩这些环节建立落实、检查的制度;研究生院将定期检查院(系)对研究生科研过程管理的执行情况。
加强研究生国际交流与合作,了解和学习国外优秀学者的敬业精神和严谨作风,促进学风好转。
    10、加大教学投入,为学风教风建设提供保障
    为适应教学方法的改革要求,促进师生交流、团队学习,学校将小教室教学楼建设纳入学校建设规划,各院(系)新建大楼应设计30%左右的教学用房面积,以满足实施小班、小组教学的要求。将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作为教学改革的重点,加大实践教学改革力度,全面加强基础、专业实验室和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把实践教学条件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学校计划按每5年一个周期投入1个亿的力度,保障实践教学改革与建设的常态化。
    根据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适度减少本科生年招生规模,提高教师与学生的比例,减轻教师的教学负担,通过四年调整,将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减少到7000人。
    11、以教风促学风,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优良教风在学风教风建设中发挥着主导作用。各级党组织应以育人为本,加强师德建设,广大教师应以"学为人师,行为示范"为准则,恪守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以学识魅力和人格魅力感染学生、教育学生,把教学工作作为教师的首要任务。
    "党旗领航工程"为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进模范作用,促进学风教风建设。实施"基层党组织建设学风教风工程",把学风教风建设与争先创优活动紧密结合,建立党支部和党员联系学习困难学生的制度。基层党组织建设学风教风工程由学校党委领导,组织部和学工部(处)负责,党总支组织实施,全校各教职工党支部均应联系一个专业班,重点负责联系班中学习困难学生的服务支持工作,各党支部应制定学风教风建设工作目标和计划,明确每一名学习困难学生可联系的党员,将学风教风建设工作纳入各级党组织的年度考核。
    12、将学风教风建设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考核内容,建立学风教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学校将学风教风建设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科学制定学风教风评估指标体系,将学风教风责任制、教学基层组织建设、教师教学评价、学生主动学习、学生学业评价体系改革、基层党组织建设学风教风工程等指标纳入评估指标体系。将各院(系)的学风教风建设工作评估结果与院(系)的业绩津贴挂钩:对于评估结果为优秀的院(系),学校将其业绩津贴上浮5%;对于评估结果为良好或有较大提高的院(系),学校将其业绩津贴上浮2%;对于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院(系),学校将其业绩津贴下浮2%
    将各院(系)学风教风评估结果作为各院(系)党政主要负责人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学风教风评估不合格的院(系)主要负责人实行警示谈话。充分调动各院(系)建设一流教学、一流本科的积极性。

 



                                             华中科技大学
                                         O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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