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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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方针政策。    

二、整合全校教育资源,统筹开展校院两级创新创业教育工作。    

三、制定完善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相关规章制度和细则。    

四、参与学校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开展创新创业能力培训。

五、负责组建、管理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导师团队。    

六、组织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等实践实训活动。    

七、负责建设、管理学校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提供创新创业实践指导服务。

八、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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